实行一次性告知: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,出具一次性补正通知书;申请事项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或不属于行政主管机关职权范围的,不予受理,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。
实行政务公开制度;制作设立申请指南及办理流程图,列明申请资料清单及办理程序,并在网上公布,接受监督;严格审批制度,实行内部监督。
检查风险:违反规定程序实施检查的;对知悉的财政、财务和会计违法行为未及时处置;利用监督检查工作之便谋取私利。
处理风险: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;法律法规运用错误;未告知监督对象作出处理决定的事实、理由、依据及依法享有的权利;未听取监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;对监督对象提出的事实、理由和证据为进行复核;监督对象提出的事实、理由和证据成立的,未予采纳。
依据违法事实,严格细化处理处罚适用的法律法规;集体讨论,严格审批制度;严格执行告知制度和审理复核制度;认真听取监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。
执行风险:未履行处理决定送达程序;监督对象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不执行、不及时执行,未予跟踪监督。
严格执行送达程序;对监督对象作出的处理决定及其执行情况,除涉及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向社会公开;对监督对象进行回访,对检查结果进行抽查,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。
授意、指使、强令会计机构、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、变造会计凭证、会计账簿、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隐匿、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、会计账簿、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罚